近年来,汉寿县法院罐头嘴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写下司法为民大文章。
释放诉源治理新动能
基层法庭办理的案件,大多数都是普通的小案,但对于老百姓来说,却是关乎生计、关乎家庭幸福的人生大事。罐头嘴法庭立足矛盾纠纷“源头治”的能动司法理念,创新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通过调解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诉前阶段。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你们连续两天来到当地替我们调解纠纷,真心感谢你们。”近日,一名当事人来到坡头镇法官工作站向法官致谢。
2015年,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扩厂导致资金链断裂,拖欠34名农户稻谷款200余万元。罐头嘴法庭得知情况后,考虑到债权人数量多,且多数为老年人,行动不便,又事涉农民辛苦多年的稻谷款,便派遣工作人员连续两天来到坡头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矛盾双方开展调解,努力安抚农户的情绪,对追债农户最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确认债权数额。经过多方努力,最后共达成了34份调解协议,并引导涉案农户到罐头嘴法庭进行司法确认,成功化解了这一系列买卖合同纠纷。
搭建多元解纷同心舟
法庭在辖区乡镇建立法官工作室,与当地党委政府综治专干、村(社区)调治主任、相关单位以及人民调解员等建立联系。让所有有利于纠纷化解的力量都参与进来,构建多元解纷网络,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今年2月2日下午,70岁的李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前往罐头嘴购买年货。经过交叉路口时与吴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遇。当时正值雨雪天气,路面结冰湿滑,李大爷未能及时避让,两车相撞,导致李大爷右腿骨折。李大爷受伤后,因为子女都在广州务工无法回家照顾他,加上自身年纪大了没有经济来源,只能在镇卫生院简单治疗后便回家进行保守治疗。而车祸后续赔偿问题也迟迟未与肇事司机达成共识,李大爷向罐头嘴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法庭应邀与司法所、交警大队一同组织李大爷和吴某及保险公司就李大爷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相关案例和本案实际情况,讲解了人民法院处理类似纠纷的裁判规则,积极引导当事人以理性的方式化解纠纷。交警组织保险公司实地查看了李大爷受损的车辆,仔细核对了李大爷购买的药物明细。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从情感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引导。经过法庭、交警队、司法所三方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的合力调解、劝说,最终李大爷与吴某、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李大爷获得了赔偿款。
打造源头预防前哨岗
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多元解纷各环节督促当事人履行,释法明理,激励、督促当事人兑现承诺,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执向源头治转变。
“我要立案。当妈的一点都不负责,离婚时说好了要付抚养费,到现在一分钱都不给。”今年5月的一天,陈某带着儿子陈小某来到法庭诉苦。陈某和余某2008年2月登记结婚,生育一子陈小某。2016年11月3日,两人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陈小某由父亲陈某抚养,余某每月给陈小某抚养费1000元至陈小某18周岁为止。协议签订后,余某并未按约支付陈小某的抚养费,陈某带着陈小某来到法院起诉余某。
看到手足无措的陈小某,法官百感交集。收到立案材料后,法庭并没有着急为陈小某立案,而是联系陈小某的父母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余某阐述了离婚后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教育义务,引导双方站在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积极督促余某主动履行对陈小某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义务。余某表示愿意按照协议约定逐月支付陈小某抚养费。最终,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
拓展司法为民“枫”景线
法庭积极延伸司法触角,从关起门办案向走出去普法拓展,定期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校园等活动,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为了方便老年人诉讼,法庭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诉讼过程中允许子女陪同,并配有老花镜、急救药物、轮椅等。充分考虑群众诉讼需求,通过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便利。
今年以来,罐头嘴法庭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及巡回法庭等活动6次,通过夜间法庭、假日法庭、云上法庭审理案件65件。
责编:雷昕
来源:湖南法治报